自年初蘋果公司推出平板電腦iPad以來,其在全球電子消費市場攻城拔寨、勢不可擋,國內也出現了“果粉”熬夜排隊搶購的景象。但是,蘋果公司有可能遭受到一場來自中國的商標專利侵權危機。早在2000年,唯冠國際(香港上市公司,股票代碼00334)實際控制的唯冠台北公司註冊了ipad電腦等多種電子產品的歐洲與世界其他各地的商標。2001年6月和12月,唯冠國際全資的唯冠科技(深圳)公司又先後申請註冊了兩項ipad的中國商標(註冊號為1590557和1682310)。經記者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中國商標網(http://sbj.saic.gov.cn/sbcx/)查詢,以上兩項商標均屬於唯冠科技(深圳)公司。
作為全球第四大顯示器生產商,唯冠國際曾于2001年將自己的ipad電腦(i-PAD)推向市場,其產品與美國蘋果公司8年後入市的產品基本相同,而蘋果公司在中國市場銷售ipad電腦並未取得唯冠國際的授權。最近,美國一家名為Mirror Worlds LLC的公司狀告蘋果公司侵犯該公司專利權,要求蘋果公司支付高達6.255億美元的賠償,在東德克薩斯泰勒地方法院的陪審團對該案的裁決中,陪審團的意見有利於 Mirror Worlds LLC 公司,最終法院判決蘋果公司需支付這筆賠償費用。
幾乎與此同時,10月1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從2010年10月底開始,在全國開展為期半年的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商品專項行動。中央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胡小珂認為,在這次嚴打知識產權侵權行為的行動中,應該嚴懲任何惡意的侵權行為,給予被侵權方合理的賠償。對此,和君創業管理諮詢有限公司公司總裁李肅認為,蘋果公司在中國熱炒大賣商標侵權的ipad手持電腦,侵犯了唯冠科技(深圳)公司2001年註冊的ipad電腦的商標權。「蘋果公司應該為這一強搶明盜的侵權行為支付百億元人民幣的賠償款。」
據了解,2006年蘋果公司開始計劃推出iPad時發現,iPad商標權歸唯冠國際所有,於是以撤銷閒置不用商標為由,在英國起訴唯冠國際,但唯冠最終贏得這場商標權官司。後來,蘋果通過與唯冠台北公司聯繫,以3.5萬英鎊的價格購買了iPad海外商標權,但蘋果公司並未獲得ipad在中國的商標權。
蘋果公司不得不與唯冠國際在ipad商標權轉讓方面進行談判,但圍繞中國的 ipad商標權價值評估激烈爭論之時,唯冠公司因全球金融危機出現債務危機。正是唯冠國際現時的狀況給了蘋果公司可乘之機,蘋果公司先是在深圳中級法院起訴唯冠國際侵權,而在深圳中院立案之後,蘋果公司又很快就申請無限期延期開庭。在訴訟未果的情況下,在中國推出了ipad手持電腦並公開上市銷售。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六條,「國家規定必須使用註冊商標的商品,必須申請商標註冊,未經核準註冊的,不得在市場銷售。」而第五十二條規定,「未經商標註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註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的;銷售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給他人的註冊商標專用權造成其他損害的」, 均屬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行為。
記者隨即致電唯冠國際董事局主席兼行政總裁楊榮山。楊榮山表示,自己已辭去了公司的相關職務,但正積極配合債權方對公司進行資產重組。對於蘋果公司的侵權行為,將與公司債權人一起在中國提起訴訟,而且對蘋果公司此前從唯冠國際台北子公司購買的ipad海外商標權所涉及的商業欺詐行為,將在美國上訴。
【新聞日期】2010-10-28
【撰文作者】馬紅雨
【圖照作者】
【原文網頁】 中國經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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