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品牌「可果美」蕃茄醬五年前爆發台灣經營團隊出走風波,前董事長林展川和日籍股東理念不合,率老員工自創「可美特」蕃茄醬,並在產品外包裝加註「原可果美團隊製造」字樣,被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裁罰六十五萬元,事後林打行政訴訟抗罰,今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敗訴。 標原可果美製造 二○○五年間,可美特負責人林展川離開可果美後,就因在可美特蕃茄醬玻璃外瓶、媒體廣告打上「原可果美團隊製造」字樣,被公平會裁罰三百萬元,事後林提訴願成功,獲撤銷處分,但公平會仍未停止調查,去年八月以相同理由開罰六十五萬元,這次林訴訟被駁回,改提行政訴訟。 合議庭指出,林展川聲稱帶走四十餘名可果美老員工,但清查可美特員工資料,約十五人轉職,且多數為基層人員,未涉及生產製造業務,因此認定可美特有攀附可果美商譽、推展商品之虞,判可果美敗訴。全案仍可上訴。

【新聞日期】2010-08-06
【撰文作者】賴心瑩
【圖照作者】蘋果日報
【原文網頁】
蘋果日報
「可果美」蕃茄醬前董事長林展川「出走」,另創港商弘景公司生產「可美特」蕃茄醬,外包裝及廣告上宣稱「原可果美團隊製造」,公平會認為弘景的行為會使消費者不當聯想,以為兩家產品的生產來源、品質相當,影響交易秩序,違反公平法罰款六十五萬元,弘景不服提行政訴訟,但敗訴。可果美公司向公平會檢舉指出,可果美民國五十六年創立,生產的蕃茄醬、蕃茄汁年營業額達七到十二億元,在市場上具有相當知名度及品質口碑。可美特九十四年設立,對一般人來說是新品牌,九十五年間卻在蕃茄醬的玻璃瓶商品、廣告上刊載「原可果美團隊製造」,讓消費者誤認是可果美的姊妹品、相當的商品,涉嫌攀附該公司商譽。
弘景公司代表人林展川表示,父親是可果美創辦人,他也當過可果美董事長,經營公司廿六年,後來因與公司其他股東經營理念不合,才另與四十多位離職員工自創「可美特」,從公司組成成員的背景、資歷觀察,弘景使用「原可果美團隊」製造當廣告詞,這是一般商業自我宣傳的手法。弘景公司強調,可美特品牌已經打入飯店、西餐廳及牛排館,快速建立口碑,又請阿基師及陳鴻代言,建立品牌形象,並未榨取他人努力;弘景的說法,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未採信。

【新聞日期】2010-08-10
【撰文作者】王文玲
【圖照作者】可果美與可美特公司網頁
【原文網頁】
聯合新聞網
